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确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事先确定发行总额,筹集到这个总额的80%以上时,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封闭期内不再接受申购。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别有哪些呢?
1. 可赎回性不同。
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间不能赎回,挂牌上市的基金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交易,份额保持不变。而开放式基金具有法定的可赎回性。投资者可以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随时提出赎回申请。
2. 规模可变性不同。
封闭式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其基金规模,发行后在存续期内总额固定,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再增加发行。开放式基金通常无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出认购或赎回申请,基金规模因此而增加或减少。
3. 存续期限不同。
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年或15年,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经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单位。
4. 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价一般是基金单位净资产值加一定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基金净资产值减一定的赎回费,与市场供求情况的相关性不大。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常出现溢价或折价交易现象,通常为折价交易,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
5. 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资本不会减少,有利于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能在有效的预定计划内进行。为了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兑现,开放式基金必须在投资组合上保留一部分现金和高流动性的金融商品,以应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
6. 信息披露不同。
开放式基金是每日公布基金净值信息;封闭式基金是每周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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